易地扶贫搬迁是国家新一轮脱贫攻坚的标志性工程,也是中国特色开发式扶贫的一个重要创举。 2015年,国家发改委印发《“十三五”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》,明确用5年时间对“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”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,力争在“十三五”期间完成1000万人口搬迁任务,帮助他们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。按照目标任务,湖南省需要在“十三五”期间解决72万居住在贫困地区人口的脱贫问题。
实施易地扶贫搬迁,首要的任务是解决资金保障问题。为落实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保障,根据省政府安排,2015年由湖南发展集团负责组建全资子公司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,作为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省级投融资主体,负责筹集和承接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。为切实履行好这一光荣的政治使命,湖南发展集团以脱贫攻坚为己任,以融资服务为主业,在省财政厅的业务指导下,在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,积极加强协调,一方面主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的承贷和承接,并及时拨付到全省14个市州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105个县市区;另一方面,切实加强资金监管,严格执行定期统计报告制度,及时做好资金归集和还本付息。
截止目前,省扶贫公司已将360亿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承贷、承接和拨付到位,为全省7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顺利搬迁提供了资金保障,圆满完成了我省“十三五”期间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任务。下一步,省扶贫公司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,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,确保拨付资金的按时还本付息和资金安全。
责编:毛乐
来源:湖南发展集团扶贫公司